被訪嘉賓:樂明視障團會長梁立安牧師
採訪: 劉詠康(《加國華人教會》助理編輯)
1. 普遍而言,你如何評價現時教會與機構之間在特殊需要事工上的合作?合作緊密嗎?在那些方面有合作?合作方式可以如何改善?
梁:教會與機構的合作雖然已有一定基礎,但多數仍停留在活動層面,例如舉辦佈道會、分享會或工作坊。這些活動能夠讓弟兄姊妹認識到特殊需要群體的存在,但缺乏雙方長期制度化的合作模式。很多時候,合作只在特定事件中出現,並未形成持續的支持。
聖經提醒我們,教會與機構應該是伙伴而非獨立的單位。若能建立長期合作的架構,便能更有效地服事特殊需要群體。以安省《無障礙法案》(AODA)為例,從2025年所有公共場所必須達到無障礙要求,這對教會而言既是挑戰,也是契機。教會若能主動迎接這一法律要求,便能改善自身的無障礙設施與文化,真正成為群體的祝福。
2. 教會與機構在特殊需要事工上合作,能帶來那些益處?請舉出一些具體例子,說明合作的優點與成果。
梁:合作帶來的果效非常明顯,主要有三方面:
一、恢復尊嚴:特殊需要群體在教會中被接納,感受到尊嚴與愛。
二、更新服事者:弟兄姊妹在服事過程中也得到更新,學會以愛行動。
三、成為見證:教會透過合作,能夠成為社區的祝福,彰顯神的榮耀。
舉例說,樂明視障團曾與一個教會的社區中心合作,讓視障人士經營咖啡店。這不僅提供了就業機會,更讓社區看見視障人士的能力,並見證神的榮耀。另一個例子是教會弟兄姊妹透過交通接送、查經班等服事,讓視障人士雖然不能用眼睛看見,但能夠深切感受到愛。
3. 推動教會與機構在特殊需要事工上合作,過程中有那些挑戰或困難?如何克服?
梁:挑戰主要在於理解與信任。雖然樂明視障團已經存在二十年,但部分教會仍對事工缺乏了解,甚至認為「沒有視障人士在教會,就不需要這樣的事工」。這種誤解使得事工難以推展。
此外,部分教會未將特殊需要事工列為核心使命,導致資源投入不足。很多時候,教會的宣教方向未必與特殊需要事工一致,這也增加了推動的難度。
可引用《約翰福音》9章3節提醒弟兄姊妹:「殘障不是咒詛,而是要彰顯主的榮耀。」因此,教會應該以屬靈眼光看待特殊需要群體,可以建立委員會推動事工,並以「先關心」的態度克服困難,這非常重要。更要記得,服事不僅是幫助一個人,而是幫助整個家庭。
4. 一般而言,你認為各種特殊需要事工的需求巨大嗎?例如視障事工的需求大嗎?
梁:以數據說明需求的迫切性。根據2017年加拿大統計,約有一百五十萬人視障,佔人口3%;另有約五百萬人面臨視障風險,佔人口13%。以一個平均二百人的教會為例,至少有六位視障人士,另有二十六位面臨視障風險。隨著電子屏幕使用增加,視障問題只會更加普遍。
特殊需要群體最渴望的是接納與愛,而非單純的物質支援。教會若能提供包容的環境,讓他們感受到被尊重,便能真正滿足他們的需要。
5. 你認為是否所有教會都應該為特殊需要人群服務?即使只是做一點點轉介也好?
梁:每一間教會都應該參與。聖經提醒我們,所有教會都是基督的身體,應該彼此配搭,共同服事。即使是小型教會,也可以透過轉介,幫助弟兄姊妹找到合適的資源。
有一位弟兄天生失明,在學校和社區都沒有問題,但在教會卻遭遇誤解。後來,樂明視障團為牧者舉辦了工作坊,兩年後這位弟兄加入敬拜團,並成為鼓手。這正是教會和機構彼此合作、共同服事的美好見證。
6. 從聖經的角度,教會服務特殊需要群體在優先次序上重要嗎?教會應該分配多少資源給特殊需要事工?具體上教會可以怎樣做?
梁:事工的重點不在於金錢或人力資源,而在於使命與態度。耶穌的服事對象正是那些有需要的人,因此教會應該以愛為核心,建立無障礙的環境。
《出埃及記》第四章提醒我們,神愛每一個人,包括視障人士。教會不需要特別分配大量資源,而是要培養接納的文化,讓特殊需要事工自然融入使命之中。這包括培訓弟兄姊妹、改善建築環境,避免造成障礙。最重要的是,讓特殊需要群體感受到被愛與被接納。
7. 特殊需要群體的需求,對教會的發展、管理有甚麼影響?如何激勵會眾投入或支持特殊需要事工?
梁:特殊需要事工對教會的發展有深遠影響。教會領袖需要以身作則,帶動弟兄姊妹投入服事。當領袖主動分享並推動事工,會眾便能看見愛的行動,並被激勵參與其中。
很多時候,教會中總有一些特殊需要群體,若能主動建立文化,便能讓他們自然融入教會生活。透過合作,教會能夠成為社區的祝福,並展現神的國度。
8. 總括而言,華人教會在回應特殊需要群體方面有甚麼不足?怎樣可以做得更好?
梁:華人教會在特殊需要事工上仍有不足,主要有兩方面:
一、缺乏系統化訓練:許多教會未能教導弟兄姊妹如何接待特殊需要群體,導致他們在教會中感到被忽視或誤解。
二、缺乏無障礙意識:對《無障礙法案》(AODA)的認識不足,未能成為社區的領導者。
我呼籲教會建立文化,提供培訓,並以「不競爭而合作」的心態,讓機構與教會互補,達到「一加一大於二」的果效。教會應該幫助特殊需要群體恢復尊嚴,讓他們在教會中找到歸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