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五旬節事件看真神蹟的核心特徵(楊堅)

楊堅 (美國科羅拉多大學(丹佛校區)金融系教授)

神蹟奇事是基督徒信仰生活饒不過去的重要話題,但直到今日對此話題依然眾說紛紜,甚至有不少爭議。對神蹟的不同看法不僅明顯存在於基要派和靈恩派兩者之間, 而且基要派內部不同牧者之間的看法也不盡一致各有側重。比如約翰麥克阿瑟牧師(John Macarthur) 認為今天神已經沒有行較多神蹟的必要性,最多只有零星的神蹟,而且現今許多人聲稱的神蹟其實根本不是聖經上的神蹟[1] 。唐崇榮牧師卻特別提及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古約翰(Jonathan Goforth, 1859-1936)與幾名宣教士在山東趕了一百多次鬼的經歷,與耶穌和使徒們所行的神蹟非常相像[2]  。顯然,這些討論涉及的核心前提在於我們首先能夠明白什麼才是聖經上記載的神蹟,也只有這樣才能把真神蹟與人僅僅因為感覺奇妙就認為的神蹟區分開來。

當我們回歸到聖經討論此話題時, 歷史上那個五旬節事件必定異常重要。因為它不僅標誌著新約教會的開始,而且也是聖經上記載的主升天離開門徒後第一件新約時代神蹟。聖經通過“都被聖靈充滿”(徒2:4)的彼得和十一個使徒說出這一事件背後的屬靈本質含義(徒2:14-36), 結合當場得救的三千人對此事件的反應 (徒2:37-42),清晰無誤地揭示了以下真神蹟的三個核心特徵。紮根於聖經的真理能夠幫助基督徒鑑別抵擋根本沒有發生過的假神蹟和出自邪靈的偽神蹟,去擁抱讚美聖靈所行的真神蹟。

一.真正的神蹟必定指向主救贖罪人的福音

在徒2:14-36這段經文中, 使徒彼得首先澄清了五旬節事件中那些“說起別國的話來”的門徒“其實不是醉了,因為時候剛到巳初(即早上9點)” (徒2:15)。之後,彼得馬上開宗明義地告訴眾人:五旬節事件的發生是必然的, 其實“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 (徒2:16) ,就是在“末後的日子”或神預知的“那些日子”,神要“將(神)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行出神蹟,並且神“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徒2:17-19)。彼得指出,神在人身上和自然界所行神蹟的根本目的就是指向主耶穌,為了“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2:21)。五旬節事件乃是其中的一個神蹟,它同樣是為了指向死後復活的主耶穌,為了讓更多人 “求告主名”來 “得救”。無論是下面彼得緊接著的更多解釋,還是五旬節事件直接導致“約添了三千人”信主的結果(徒2:41),都進一步證實了這一重要原則。因此,真神蹟的第一個特徵是:聖靈所行的真神蹟是根本上著眼於指向主救贖罪人的福音,不是單單為行神蹟而行神蹟!真實的“行異能”和“得恩賜醫病”也都是行真正的神蹟, 但其作為恩賜的重要性在教會之中卻在教師職分之下(林前 12:28),也是出於類似的道理:這些來自神的恩賜都須是指向福音為了建造教會,但直接教導福音真理對於教會的幫助會更明顯,因此重要性更高。

與之完全呼應,彼得緊接著進一步展開論述(徒2:23-36),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救主耶穌是所有真正神蹟的唯一核心指向。在五旬節事件之前,“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就是為了“將他(耶穌)證明出來…” (徒2:22)。耶穌死裡復活這最大的神蹟,同樣是“按著神的定旨、先見”,在十字架上被殺(徒2:23), 神卻“叫他復活”。這神蹟最有力地證明耶穌是救主,因“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徒2:24)。因為“預先看明基督復活這事”,先知大衛經歷感受到主耶穌“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大衛)”, 並 “得著滿足的快樂”  (徒2:25-31)。我們基督徒只有也看明耶穌復活這最大神蹟的真實性和至關重要性,才能像彼得和十一使徒那樣在五旬節事件中“都為這事作見證” (徒2:32)。

二.真正的神蹟是聖靈因著耶穌也為著指向耶穌而行出的

在這段經文快要結束之際,我們進一步看到五旬節事件或其它任何真正的神蹟都是聖父聖子聖靈完美一致地同工來完成的。徒2:33指出:“(耶穌)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雖然直接原因是聖靈降臨才發生五旬節事件這一神蹟(徒2:24),這句經文點明是耶穌通過聖靈做這事。因此,這神蹟是因著主耶穌!這也很好呼應更普遍意義上耶穌告知門徒的:聖靈 “是父因我(耶穌)的名所要差來的” (約 14:26)。

聖靈行神蹟,也是為著指向耶穌基督!彼得在這一段解釋最後一句的點睛之筆,再次指出五旬節事件的發生是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 (徒2:36)顯然,真神蹟的第二個特徵是:真神蹟的發生是因著耶穌的緣故,並且也是為著耶穌的緣故。因此,任何與聖經上記載的主耶穌所言所行有明顯矛盾的奇事都不是真神蹟!這些“神蹟”其實也並不是聖靈所行出的, 因為“主就是那靈” (林後 3:17)!

三.真正的神蹟旨在帶人悔改歸正

在親眼見到五旬節事件和聽到彼得對這個神蹟本質的解釋,這個神蹟的最終果效是“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徒2:37)。這種“覺得扎心”是進一步採取行動深刻悔改並信主的前奏或序曲(徒2:38),表現為眾人問“我們當怎樣行?”。

真正的悔改和信都要體現在行為上。彼得即刻把願意悔改的眾人引向在主面前悔改:“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 ,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徒2:38)。因此,真神蹟的第三個特徵是:真神蹟的果效在於帶領被揀選之人的深刻悔改向主,追求生命的歸正更新。這也與前面真正的神蹟必定指向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前兩個特徵完全一致。

上述從五旬節事件相關經文歸納出來的真神蹟的三個特徵,其實在新約聖經一再重複。 “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主 “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 (太 11:20-24),並清楚表明主耶穌在世行神蹟的目的是為了讓深陷罪中的人“披麻蒙灰悔改”“可以存到今日”,能夠被救贖。發生在經歷主所行神蹟的使徒身上的,也進一步表明,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見到真正的神蹟,必定會深刻悔改更加信主。彼得經歷了“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什麼,但依從你(耶穌)的話,我就下網。”結果出現了“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的神蹟(路 5: 5-6)。彼得“他和一切同在的人都驚訝” (路 5: 9),但他的當場第一反應不是因為打了很多魚興高采烈, 而是立刻悔罪:“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 ” (路 5: 8)這種悔改也反映在進一步行動上來信從主:“他們把兩隻船攏了岸,就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 (路 5: 11)。在三次否認主之後信仰極其軟弱的時候,彼得在提比哩亞海邊再次經歷了一個類似的打魚神蹟(約21:6)。這個神蹟的直接果效也是彼得與復活後的主相見,悔改並重新建立對主的信心和愛心。行完這個神蹟後的主再次對彼得說:“你跟從我吧! ”(約21:19)。經歷同一神蹟的另一門徒約翰,也是通過神蹟認出“是主! ” (約21:7),也再次說明真正的神蹟必定指向主耶穌。

末世時,“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 連神的選民都面臨被“迷惑”的巨大危險(太 24:24;啟13:3),對神蹟奇事要有符合聖經的真理認識格外重要。神所做的一切全都是奇妙的!但只有其中的一部分,到了預定的日子才顯明可見,讓我們看到神蹟。使徒們對五旬節事件的評述所揭示的真神蹟的核心特徵,提醒基督徒應當不忘神行神蹟的本意:要領人明白福音救贖的大能,單單定睛求告救主耶穌基督,從罪中悔改歸正真正得永生。


[1] 見 “Does God Do Miracles Today?”,August 11, 1991。 https://www.gty.org/library/sermons-library/90-56/does-god-do-miracles-today

[2] 見 “超自然研究的沉寂與復興”, 追求雜誌, 2023年6月份。https://search.ocbf.ca/sa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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