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會領導上事奉的挑戰(梁煒滔博士)

梁煒滔博士(卑斯省菲沙河谷大學商學院副教授)

弟兄姐妹同心在教會中事奉神是應該的, 是神在教會的心意 (弗 4:11-13) 。長老或執事領導教會是一種事奉,它不同於其他「職位」,因為要求特別高 (提前 3:1-13) 。並且, 執事或長老的位置, 在法律上可能就是教會的董事會(board of directors),有時必須做出某些重要甚至關鍵性的決定 (decisions),而這些決定是代表教會的。

因此,在推薦或允許某人作領導之前, 要真正了解這個人是否一位對主委身的信徒?是否熱衷於教會活動和事奉崗位?是否在教會和社會裡具有良好的見證及榜樣?除了聖經中提到執事和長老的屬靈素質(提前 3:1-13 ),教會也會留意這人是否能在金錢奉獻上忠心(太6:21, 路12:34)。

可是, 一些教會,每年在選舉執事或長老時,很難找到足夠的合適人選。有位牧者說過:「應該去做執事或長老的人卻不去做, 不應做的, 卻又去做。」故此, 有時可能會產生許多問題。

事實上, 在教會領導上的事奉, 確實有許多的挑戰。按本人的觀察、經驗, 最少有三方面的挑戰:第一, 領導者個人本身的挑戰, 第二, 教會文化、組織上的挑戰, 第三, 教會領導者彼此之間的關係, 及與牧者的關係。在這裡, 我先分享領導者個人本身的挑戰。

僕人領導模式的挑戰

我們都知道聖經的教導:教會領導者是僕人領袖 (servant leader)。這是每位在教會擔當領導的人必須學習的功課, 要忠誠地 (faithfully) 去行使這種僕人式的領導。由於這種特殊類型的領導與世俗組織領導顯著不同,作為一個信徒帶職事奉 (tentmaker),有時候在運用權力 (power) 或權威(authority) 去處理問题時, 及在教會擔任領導時, 要格外小心, 不要被權力誤導。
 
在馬可福音(10:42-45)中悖論性的經訓 (paradox), 有時候不容易平衡, 甚至難以實踐。似乎大多數北美華人教會都充滿中國文化, 強調及傾向於僕人形象。雖然謙虛在教會事奉中非常重要,但如果走向極端,我們可能會成為優柔寡斷(甚至是不稱職)的領導者。

委身在教會領導事奉上的挑戰

事實上,對帶職事奉的基督徒而言,在教會擔任領導的事奉, 要付上很多時間和精力,然而,在神給予我們的職業呼召(vocational calling) 中, 在自己的專業(profession) 上, 要見證神、榮耀神、執行文化使命也要付上很多時間和精力。
 
在今天充滿競爭的社會裡, 要做到卓越, 在非常繁忙的工作上, 便要不斷進修、被培訓及持續受教育。事業或生意上的發展、守護家庭 (關注配偶及兒女的成長和學習) 、照顧年長父母、參與其他社區志願服務等,都要付上時間和精力 。委身在教會領導事奉上, 又需要時間和精力的承擔, 希望做到有心又有力(willing and able), 可能便成為一頊挑戰。故此, 某些弟兄姐妹有心無力 (willing but not able), 有些卻有能力但沒有心 (able but not willing), 或者還有些基督徒明明不適合在教會領導, 又不想做的, 卻坐在教會領導的位置上, 是典型的無心又無力 (unwilling and un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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