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期 耶穌的道路

專欄「金句散文」
陳孟賢

        『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四:10)

        福音的核心內容,就是『耶穌的死和生,聯合在信的人身上』 (羅三:22;羅五:18, 21)。然而,保羅在林後四章十至十二節中所講及的 『耶穌的死和生』與『信徒的死和生』,卻並非指到福音基本信息中『耶穌歷史性的釘死和復活以成全救贖』。解經家們已清楚指出,在林後四章十節中的 『死』字,原文是『死亡的過程』,在《聖經》英皇譯本中,便索性翻譯為dying,而在四章十一節中講及『為耶穌被交於死地』,是清楚提及『「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所以,林後四章十至十二節所論的 『耶穌的死和生聯合在信徒身上』,是指到耶穌 『那種』死和生,彰顯在信徒的經常生活之中,與『得救的聯合』那意思有別。

        但究竟『顯明在我們身上』、『在我們身上發動』(林後四:12)的『耶穌那種死和生』是甚麼含意?

        耶穌在地上實踐的那種 『死』,基本上是『向罪死』 (羅六:6, 7, 10, 11)、『向世界死』 (約九:39;加六:14)、『向自我意願死』 (約六:38;四:34;七:16, 18;加二:20)。所以,保羅說『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 (林後四:10)、『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 (林後四:11)、『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 (林後四:12),就是指他在福音中對『向罪死』、『向世界死』、『向自我死』、『為義受逼迫』 (太五:10~11)這些信仰精意的委身、忠誠。正如F. F. Bruce(解釋哥林多書信的其中一位權威學者)對林後四章十至十二節有這樣的感言:『可看為保羅對主的話「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的回應。』

        認同『耶穌的死』,便換來『耶穌的生』。『耶穌的生』,不單止於『對復活的盼望和確信』 (林後四:14),也是在現世當下領受屬神的生命:有主的形像、神的性情,與天地之主相往來(約壹一:3c)。這也是保羅說『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 (林後四:10~11)的意思。

        『藉著死而得生』 是很反合性的論述,但這卻是真實的永生之道。這是耶穌之道。

(作者為多倫多懷雅遜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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