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 起來,不可再失責

牧養的未來學
黎惠康

提筆撰稿,新聞卻不斷傳來暴力示威。源起於丹麥報章特約一系列政治漫畫來諷刺回教信仰與行為。當地回教人仕向報章及政府抗議,而被擱在一旁。及至事件被帶到國際性回教會議中,再傳到回教國家群眾中,火頭才被燃起。歐洲人仕則直覺地想到言論自由,起而捍衛(因先前曾有其他事情),甚至說:『我們對基督教也毫不留情地諷刺』(卻沒有思想:難道這是對嗎?)。以他們來說:言論自由至上,不能妥協。雙方就在對峙。留意未來學的,就想到Huntington氏的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書中談到世界現存的幾個『文化』,因思維相異而產生的矛盾,終於導至世界性的鬥爭。

世界局勢在眼前的一回,是否必然如Huntington所述,肯定不是三言兩語可下定論的(故不詳)。但在當前張弓之勢,應該提出探討的,乃是:在這局勢中,信徒與教會當承擔甚麼使命角色?

眼見歐洲的(也有北美的)所謂前衛精英,盲目地起來單是捍衛言論自由,甚至故意轉載,以示不屈,更公開宣言:你的禁忌,我不理會(Your taboo, not mine)。問題是:除了(一)禁制刊登與(二)暴力對抗兩路之外,是否有第三路?

好比群眾中,有甲出言侮辱乙。而乙詞鋒不利,未能以舌交戰。圍觀者此時若就『口』旁觀,事情必然惡化。乙在咄咄逼人下,只有動手。圍觀者此時又可怎樣?能否仍隔岸觀火?若是插手制止,是制止那一方?能否單單指責動手的乙?再重新檢討,是否該及早在未動手之前插『口』,出言指責侮辱的甲?主持公道,散佈和平,是否信徒與教會的使命和角色?

看來,教會當起來,不是加入暴力示威,也不是呼籲禁制刊登,乃是第三路:以言論指責侮辱性諷刺之不是,道明言論自由之真蹄。

與此同時,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夫人離世。思潮不禁被帶到六十年代,民權運動高潮剛過,檢討正開始,福音派教會的錯過與失責,帶來了懊悔。在民權運動時,除了黑人教會外(若是沒有黑人教會,教會真無地自容),大部份福音派教會,都是漫不經意,或是無心無膽,或是後知後覺。有些甚至以和平為名,出言指責。事後,看清楚了,知道在伸張正義的責任承擔上,是錯過了,失責了。 (作者為士嘉堡華人浸信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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