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 以史為鑑:為真理而作惡

教會歷史中的教訓
梁壽華

        最近讀過一篇文章,作者聲明本世紀天主教征討回教的十字軍與「基督教」無關 (華人教會自號「更正教」,其實正名是「抗議教」),因為那時「基督教」還未出現,「基督徒應向回教朋友表明講個清楚」,免得蒙受不白之冤云云。

        中世紀教會發動十字軍,抗議教絕不能脫離關係,因為我們現今的抗議教教會不是在十六世紀突然出現,而是由使徒、教父、中世紀羅馬大公教會傳承下來,後來只不過從主流教會分裂成為抗議教;否則我們就不該說基督教會有二千年歷史。

        與其輸打贏要,推卸責任,不如承認錯誤,自我反省和批判,向上帝和人道歉,這才是二千年教會歷史的優良福音傳統。在歷史上,教會得著復興,彰顯其生命力,不是由於死撐自己的清白和正確,而是自我反省和批判,返回聖經,而不是所謂「純正信仰」 (Orthodxy)。

        中世紀教會很多壞事,都是因為要維持教會的「清白」,甚致高舉「真理」而出現。就拿十字軍來說──如果十字軍是「壞事」的話,當時就不會不少鼓吹甚至參與的是屬靈偉人,如大名鼎鼎的靈修大師聖本納德 (St. Bernard)就是其中佼佼者。十字軍出征,打著十字架真理的旗號,到處屠殺劫掠,人性暴戾貪婪,雖在維護真理包裝下,亦無所遁形。臭名昭著的異端栽判所也就不是護衛真理嗎?抗議教何嘗不是如此。馬丁路德為了「真理」,鼓動諸候放手屠殺德國農民,加爾文為了維護三一信仰,把名醫薩發特 (Servetus) 殘忍地烤死在柱上,他設立的教會法庭,案件審理所涉及的範圍比異端裁判所更廣泛,使日內瓦人不寒而憟。在十六世紀的重洗派,其基本信仰和其他主流抗議教一致,抗議教的路德派、加爾文派為了維護「真理」(其實是偏見),就把他們大量的當眾燒死或淹死。抗議教和羅馬大公教會在歐洲的三十年戰事,弄致生靈塗炭,民不聊生,也是號稱為了正統信仰。


        歷史上,抗議教和羅馬大公教會一樣,犯下許多暴行,這可以說是歷史的局限,可是現今教會在「聖潔」和「信仰純正」口號下,不是一樣抱著替天行道的心態,踐踏別人,排斥異己,承接了千多年來唯我獨尊、驕橫拔扈的蠻性 (Barbarism)。


        幸好,生殺之權現今沒有掌握在教會手裡。 

(梁牧師為號角月報代總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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