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僕人
自從神學畢業後,我的第一個工場就是現今事奉的教會。我教會聘請主任牧師曾刊登廣告在教會報章和網頁,在任主任牧師也與個別現任教牧傾談,希望能有牧者願意申請主任牧師一職。結果只有一位同工經過慎重考慮及禱告,提出申請。經過聘牧委員會及主任牧師約見及評核,最終一致通過接納這位同工的申請,並將結論提交執事會。
可是執事會對這位申請的同工意見不一,有贊成也有不同意,結果不獲通過。執事會亦未能提供具體不接納的原因,是執事會本身的內部矛盾?還是執事會對委員會不信任?由於這不協調的實況,導至日後會友對執事會的誤解及不信任。
僵持之下,執事會決定接納申請的同工成為代主任牧師,為期兩年,兩年後再由會友大會決定是否接納為正式主任牧師。
兩年中,教會未能提供足夠資源協助代主任牧師的適應及過渡,加上粵語堂的教牧團隊也有內部困難,代主任牧師也要兼任粵語堂的主領牧者,十分困難。
兩年很快過去,要由會友大會決定是否接納代主任牧師成為正式主任牧師。在過程中突然又出現變數,有會友質疑代主任牧師的誠信,並要執事會即時處理,掀起一番風波。雖然調查後會眾都不覺得是誠信問題,而是不小心處理一些小問題。經過數次會友咨詢會的解釋及澄清,也看到聖靈介入,事情告一段落,最終以高票數通過成為正式主任牧師。但震動仍然繼續,教會領導層也隨之發生重大改變,也有弟兄姊妹因而離開教會。
親歷其境,我的反思是:設立長執制度,目的是協助教牧治理教會,以免教牧集合牧養與管治於一身,難以兼顧。教牧專心祈禱傳道,長執處理教會行政及事務,對教會有幫助。崗位不同,但目的只有一個,是共同建立神的教會。既然沒有完全的人,不應加太多壓力給教牧及長執。要容許有錯失,學習互相體諒,減少爭論和磨擦,從而和睦相處。必須學習謙卑服侍,彼此建立,跟隨主的典範,效法基督謙卑的樣式。要看別人比自己重要,便能互相尊敬及體諒。
長執在教會裏肩負重要職責,但並不是教牧同工的上司。雖然行政上承擔人事管理職責,但不可濫用權力,視教牧同工為僱員。上帝既然把責任權力賦予,各人站在自己的崗位上,各司其職,各盡所能,彼此配搭事奉,愛護及鼓勵教牧同工,使他們的事奉產生更美好效果及見證。教會要提供長執足夠訓練,包括行政技巧、神學知識、團隊合作精神、以及與牧者配合事奉……以協助教會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