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陳艷嫦
現任安省議員法蘭克里斯(Frank Klees)回憶當初參政的決定:一次在教會講道,主題是『基督徒應積極關懷社會並作鹽作光』。散會後,一位陌生人問他:『你相信你講的道嗎?』法蘭答:『我確信!』那人便說:『那你應該從政!』那陌生人原來是該市某政黨的選區主席,要尋找候選人,經詳細解釋後,法蘭決定答允參選,他當時才廿四歲!
法蘭在九五年第一次當選為安省議員,之後曾任旅遊部長和交通部長。他與妻子育有一女一子,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從政者。
法蘭提到在政界為主作見證,實與在其他界別無異。在日常工作裡實踐基督的樣式,以赤誠公義仁愛的心投注每件大小事上,只要一貫恆常堅守神的信念,言行一致,別人從你的行為和決斷,可以辨別出你是基督徒。
他承認不能一定贊同黨的政策,主要的挑戰便是改變這些不贊同的方案。如同性婚姻的問題,他曾在議會熱烈反對。可是,他有時也感到孤立。
許多人認為政客容易受到權力、地位、名譽和金錢的誘惑。他卻視這些東西為努力後的成果。當然,他是指以正當途徑去達成這些目標。其實,真正的考驗是怎樣去運用這些東西。
在政界不要期望得到許多讚賞。當他面對被懷疑、誤解、毀謗或責難時,他深切地問自己:『為何我要在這裡?』便再確認是要將恩賜能力貢獻社會、服務大眾。他認為領袖不是尋找為你鼓掌的人,而是要堅強負起責任、決心勇往,為需要的人謀福利。在失意的時刻,他不會做任何重要的決定,他知道好決定需要清晰的思維。
他觀察到基督徒關懷社會和參與行動並不足夠。他認為人若對政治冷感,便被別人決定自己的社會前境。他認為基督徒應多參與政治和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