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期 有使命的團契導師

有效的團契導師

郭鴻徽

很高興在這專欄中,分享過去二十五年在團契作導師的點滴。在這段時間中,也經歷過團契事工的多方轉變,及神的同在、保守。

說起做團契導師的事奉,從在香港的教會開始。那時,我和太太被邀請去做高中青年團契(即加拿大的十至十二班)的導師,之後一直大部分時間都是服侍青年人。移民溫哥華後,神仍給我們機會,去服侍加拿大的大學生團契,到今天,服侍的群組是職青。雖是在這崗位已經服侍了二十五年,但至今神仍給我們負担,去照顧新一代的青年人,也去訓練和鼓勵更多願做團契導師的「接捧人」。據不少傳道人及負責團契的教會領袖說,現在要找團契導師並非容易,更難找到願意在這崗位長久事奉的人。

如何成為「有使命的團契導師」?只要我們盡心事奉,神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首先,讓我們回想最初返團契的動力,並團契如何幫助我們自己成長。

近年,一些教會機構就着團契事工作出了研究和探討,如何令團契更有活力和造就弟兄姊妹。調查發現團契的模式太沉悶,應注入更多元素和切合時代的需要。當然,團契作出適當變動和接受不同意見是好的,但打從我第一天返團契已明白一個基本道理:「團契週會並不能滿足每個人的要求,團契也不是活動中心去提供各項活動給參與者。」作為團契導師,又當如何回應?我在香港返團契時,有一句話最吸引我,也是我至今天作為團契導師的主要原則:「學而後之服務,認識並傳揚福音。」

這口號指出,團契的主要目的,乃學習如何成為主的門徒,跟隨主;學習如何與弟兄姊妹相交,實踐主的愛;學習如何事奉,在教會忠心服侍;並且最重要的是讓人在團契中認識神,從而能達成主的大使命 : 傳揚福音。希望每一個團契導師也能認同這目標,帶領團友過合神心意的團契生活,滿足主的要求是最重要的。

若團契目標只留於滿足人的需要,並不能帶領人到神面前,團契導師便有責任幫助團友去明白神的心意。所以,一位有使命的團契導師,必須先明白團契的功能,從而能引領弟兄姊妹投入團契聚會。在現今的電子資訊世代中,要吸引弟兄姊妹定期返團契實在談何容易。但衡量團契的成效,不在於參與人數的多寡、或週會是否吸引,而在乎有沒有神在其中。團契導師必須令團友明白這一點,與他們一起持守和經歷神豐富的預備。希望引用保羅在《腓立比書》的提醒,互相勉勵:「這並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而是竭力追求,好使我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譯:『要我得著的』)。弟兄們,我不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前面的事,向著目標竭力追求,為要得著神在基督耶穌裡召我往上去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成熟的人,都應當這樣思想。即使你們不是這樣思想,神也會把這事指示你們。不過,我們到了甚麼程度,就要照著甚麼程度去行。」(腓三:12-16)

(作者為卑斯省高貴林宣道會團契發展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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