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黄樹楷
探討教會的領導模式,本刋訪問了士嘉堡華人宣道會主任牧師趙善基牧師。趙牧師成為全職傳道人之前,曾在一所跨國企業任職市場銷售部主管達二十四年之久,有豐富的商業領導經驗。2007年蒙神呼召,委身全職事奉。
趙牧師指出,很多人看教會的領導模式是「領導行先」,牧養只是在帶領教會之下其中一樣要做的事而已。但他的理念正相反:即領導必須在牧養之下。換言之,作為一個牧者,牧養是基要原素,無論作甚麼事,包括帶領教會,都不可忽略牧養。他稱這種模式為「牧僕領導(Shepherd-Servant Leadership)」。這是源自耶穌的教導:「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太二十:16)。這與一般商業公司的架構相反,一般公司都會「一人在上領導眾人」,眾人聽其指揮。而「牧僕領導」的模式,領導者是在下的,作多人的僕人 (太二十:26) 。
趙牧師又指出,教會的領導模式普遍有三種,即主教制、長老制、會眾制。在加拿大華人教會中,三種模式皆有。而主教制除了一般人認識的一人領導模式外(例如天主教),也泛指那些教會有一位很強的主任牧師,因信徒都非常尊敬和服從他,他便有實權作任何決定。
如何衡量一個教會的領導模式是否適切、有效、成功?趙牧師指出,教會的領袖要帶領教會走近異象(vision)。如果一間教會的異象宣言(vision/mission statement),只是用來裝飾教會的牆壁,就非常可悲。所以,最好的衡量方法,是去測量一間教會的本質(DNA)有多近異象?例如:如果一間教會的異象是傳福音給社區,但會眾既缺乏傳福音的技巧,又缺乏傳福音的熱誠,這間教會的領導模式必有問題。領導人必須透過四個E,即Envision (檢視異象)、Energize (增加活力)、Enable (授權)、Execute (執行)去帶領會眾。
對於現今教會多引入商業機構的運作模式,趙牧師認為是不可避免的。當教會人數不多,「人治」是行得通的。「人治」就是一些人(長老或委員會)就可以作任何決定,教會沒有太多政策或附例(bylaw)。但當人數漸漸增多,「人治」就會出現問題,例如:可能有人會投訴不公平。這時,「法治」(引入政策)就比較適切。當教會越大,更多準則會被相繼引入,例如效率原則(諸如出席率、堂址使用、現金管理等)、各樣事工的周詳計劃、問責制(accountability)、牧者與會眾人數的比例等等。這些政策或準則本身並沒有好壞,若善用,就是好,若用得不當,就會帶來傷害。
其實華人教會的領導模式跟華人文化有密切關係。華人的傳統文化是很愛面子的,而且很注重關係,若有甚麼重大議題,往往不是深入研究,而是因着關係而解決。若有甚麼不滿,因不想弄破關係,只在背後說,並不會當面提出。
而現代的華人,尤其是香港人,有獨立思維,對執政者不信任,因而甚麼事也可能反對,這種態度帶入教會,對牧者便常抱監視態度,無論多微小的事,也可投訴一番。對應這種文化,牧者必須提高透明度,並且要「過度」溝通,以求讓會眾多明白,多信任。
北美的華人信徒也有一個特別的文化,就是「很忙」。忙到一個地步,不會跟人周旋。若有甚麼問題,只會一走了之。遇上這種情況,牧者必須盡力挽留。若留不住,就要將實況並所作出過的努力都告知其他會友,這樣才能不使其他會友失去信心。
華人教會領導模式的最大缺陷,就是沒有集體包容的願景(Corporate and Embraced Vision)。例如開長議會之時,各持己見,不能包容。每當有甚麼重大決策要做的時候,趙牧師必帶領長議會以「無偏好的祈禱(prayer of indifference)」開始,讓參與者明白及放下自己的偏好,接着是「智慧的祈禱(prayer of wisdom)」,求神的智慧去引導決策。
另外,趙牧師又指出,很多華人教會的領導團隊(例如長議會)多討論教會的運作,甚少討論教會的屬靈功能(例如:屬靈氣氛與成長、事工配撘而建立整全信徒等)。他明白教會的領導團隊不能不討論日常運作,但他提議每次會議之前都用一些時間先討論教會的屬靈功能,然後才再討論一般日常運作。
最後,若果平信徙對教會的領導模式有意見,應先向長執查詢,並以愛心禱告、關懷,切忌先提出指責。若長執或牧者對教會的領導模式有意見,則可直接在長議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