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異議與溝通』
採訪:盧士傑、馬駿
對於教會如何處理疑似「鬼附」的個案,北約克國語宣道會主任牧師姚悅平牧師分享他的心得及趕鬼經驗。
姚牧師認為:「《聖經》也有幾處記載被『鬼附』的情景,其中一處很特別的是路十三:11-13。作者路加本身是醫生,他形容那駝背的婦人是『被鬼附』,同時又指出這是一個『病』。由此可見,被『鬼附』和患『病』可以同時發生;要定義或分辨是否被『鬼附』,《聖經》也沒有提供一條簡單的方程式。接觸異教邪靈或沉溺於色情的人較易被『鬼附』。這不單靠分析,最需要的其實是辨別諸靈的恩賜。
由於這不屬於硬件的理論,我只能以在台灣教會中的一次趕鬼經歷作經驗之談。當年一個少女疑似『鬼附』,家人求助於我教會。由於該少女有太明顯的奇異,例如:面色眼神恐怖、發出男人的聲音、發作時十分暴力,力氣之大難以解釋。她之前到處接觸靈界事物。印象最深的是教牧們帶她讀聖經,一讀到耶穌的名她就噎不能讀下去。因此我們很快便認定她是被『鬼附』。趕鬼過程歷時兩星期,整個趕鬼團隊基本上是二十四小時候命的,陪她讀經祈禱,夜間亦有姊妹守候。該少女家中及家人所有的異教擺設偶像都一概被清理。最初該少女情況好轉,我們以為成功,但後來卻變本加厲,令我們束手無策。最後我們無意中發現她身上仍掛一個密宗頸鏈,拿下該飾物後,我們奉主的名用槌擊打它,每次擊打,該少女都同一節奏地在床上彈起來,直至飾物完全被擊碎。
從該次經驗,可歸納一些看法:教會整體的屬靈氣氛很重要。趕鬼不是只靠一個牧師或領袖,而是需要一個團隊,甚至是整間教會。當時參予的除了教會領袖也有神學生。整個團隊需要禁食。理論上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有趕鬼能力,但魔鬼力量非常可怕,要求神賜足夠的信心。只抱好奇心態的不要讓他們參予。事後跟進很重要,要幫助整個家庭,帶領他們信主,教導他們《聖經》,從此遠離異教,因為撒但是不甘心的,可參考太十二:43一45。另外,也應關注加拿大社會對『性』的開放與觸發更多被『鬼附』個案,兩者之間的關係。」
加拿大華人神學院客座講師黃達瑩醫生參考了一些文獻,對精神病與鬼附的問題,有以下分享。
黃醫生:「精神病是一種心理疾病,因先天或後天的生理(遺傳因子受刺激產生『缺陷』,化學平衡失調,物理傷害),心理(情緒失控),環境適應困難,無法承受壓力等原因所造成。症狀有幻聽、幻覺、妄想、逼害感、語無倫次、自殺、暴力傾向、情緒無常、無現實感、行為失控等。精神病患發病期通常在15至35歲之間,此時因需面臨考試、愛情、工作、事業、服役等壓力,使人容易發病。精神病需要醫師診治,服藥,才能慢慢痊癒;以現代醫學技術而言,大部分精神病患是可以診斷出來的。
有很多心理現象或精神病常被誤認為鬼附,以我個人經驗來看,當中解離性身分疾患/多重性格疾患(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是最難分辨鬼附或精神病的。今日鬼附情況不多,作為傳道人或信徒,最好是先轉介給醫生。如果藥物可以醫好的,肯定不是被鬼附;如果醫生說不是心理病、精神病,才考慮這是否鬼附。
鬼附的突發性表現有一個特色,就是禱告服侍者若停止引發神臨在的活動時,這些突發性表現會很快消失,而受助者便隨即回復原來的精神狀態;若禱告服侍者再次進行那些引發神臨在的屬靈活動,突發性的表現會再次被引發,受助者通常會維持知覺清醒,無論鬼附或疾病,我們都可以為他代禱,因為神是聽禱告的神。
鬼附與精神病的區別屬於較為專業的學問,所以請專業人士,如精神科醫師、有趕鬼經驗的傳道人做判別較為合適。若鑑別結果為精神病患,便需按精神病治療系統,配合藥物、心理、環境,進行整合治療,若輔以信仰治療,效果更佳。若為鬼附現象,則先行趕鬼,並帶領他信主,使其有所依歸地根據《聖經》原則回復正常生活。教會可以設立辨別小組,組員間可彼此印證,互相學習,累積經驗,減少斷錯症的機會,也可減輕牧者的負擔。
若在教會聚會中,忽然有人疑似被鬼附,教會應先要保證這人及會眾的安全,若不能保證安全,要立即見醫生,去急症室,報警,邀請會眾為他禱告。若沒有危險,可找牧師,長執,有恩賜的信徒,有心理及精神病經驗的專業人士來作辨別。若果認為不是精神病,可嘗試迫使邪靈顯現。按神的應許,求神臨在,邪靈會被逼顯現。
在教會聚會中,如果忽然有人疑似精神病發作,教會應避免激怒受助者。表示友善,無敵意,安撫他,鼓勵他表達情緒,不要說出甚麼令他不安,不要與他辯駁,要找尋共通點,表示認同和體諒,盡可能讓步,保障自己及眾人的安全,利器及其他危險物品應妥善收藏,鼓勵受助者就診(例如入急症室,安排及早覆診)。危機過後,還要跟家屬處理及總結經驗,了解引發危機的原因,學習有效解決問題的辦法。例如幫助受助者了解自行停止服藥是病發的原因,加強病者對病情的認識,減少病發機會,鼓勵受助者開始實行有效的預防策略,例如:建立健康的自尊、學習如何處理壓力、管理情緒、加強其支持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