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 健康家庭、健康教會之二:家庭改變的後果

家庭事工在教會
潘國華

        在這裡只簡述上期十一點改變中之兩點,以作分析。上期之第三點乃「自由戀愛及自己作主選擇結婚對象」。在過去的年代中,擇偶的過程已有很大的改變。隨著時代的變遷,越來越多青年男女,由於工作、教育的機會,他們已離開自己的家,而在新的環境裡,他們擇偶的根據是在乎彼此之間的友誼、相容性、羅曼蒂克的關係、異性相吸的情形,至於信仰的考慮可謂甚低。故此,教會中青年工作者,應多關注青年信徒這方面的需要。

        上期的第六點乃「婦女投身工作行業」。越來越多婦女在工作場所,這點對家庭也帶來不少衝擊。在一九○○年,只有百分之六的婦女受薪工作,及至一九七五年,受聘的婦女數目,增至百分之五十。而至一九九五年,有超過百分之六十的婦女在工作場所。由此家庭中的嬰孩照料、夫妻間的權力分配及彼此的角色扮演等,都帶給家庭不少的改變和適應。

        基於上期的十一項改變,產生了以下九點結果(參考Olson及Leonard Jr.著《家庭事工》,頁9~10):(1)所謂「傳統家庭」(緊密的家庭,父親受聘於家庭以外的工作場所,母親專責照顧家庭,有至少兩位子女)已減至所有不同類別家庭中的百分之十而已。(2)已婚人士能經歷「百年好合、永結同心」的情況越來越少,白頭偕老的婚姻漸漸減少。離異的情況在增長中。(3)越來越多單親家庭。(4)離婚家長將按法庭指示去共同監護子女。(5)很多離婚人士會再婚,他們會帶同自己的子女再組織繼父母的家庭。(6)很多夫婦都會受聘於工作場所。(7)不少男女將與不同宗教信仰、種族、國籍的人士通婚,由此產生不同類別的家庭。(8)很多夫婦會延遲生育兒女,或只生育很少數的兒女,甚至選擇完全不生育兒女。(9)有些人士決定不談婚嫁。

        故此,教會必須為家庭守望,也要了解家庭面對的改變及衝擊。在可行的範圍內,多加以援手服侍不同類型的家庭,提供資源。同時,教會亦應教導年輕一代去追尋及認識健康家庭的觀念,務使新組織的家庭,都是健康家庭。而對現成的家庭,亦需加以鼓勵,共建美好的家園!

(作者曾任加拿大亞省卡城華人宣道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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