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期 牧心信箱︰奉獻金錢一定要給教會嗎?

敬愛的麥牧師平安:

從本年開始,我有機會在教會內的財政部事奉,我發現教會在很多方面都很浪費。一想到自己奉獻出來的金錢被不恰當地運用便覺得很不值得。我打算不將錢奉獻給教會,改為捐獻給其他福音機構。這樣可以嗎?我會同樣地十一奉獻,只是轉了受益團體,而這些團體也是為福音工作。奉獻金錢一定要給教會嗎?

不甘心的人敬上

不甘心的人平安:

十一奉獻應『全然送入倉庫』解作『全然送入教會』,略與釋經學相悖。但把十一奉獻的大半放在教會,少半放在福音機構,應該不會太過吧?

祝好。

麥希真謹啟

應不應該聘請這位神學生?

麥牧師您好:

我在一所小型教會裏做執事,教會已經好幾年沒有牧師。這幾個月有一位快要畢業的神學生在我教會實習,我們部份執事希望聘請這位神學生畢業後正式做我們教會的傳道,但有一位大家都很尊敬的長老反對,原因是他認為這位神學生未夠理想,在實習的過程裏他與那位神學生也有衝突。我們曾經諮詢鄰近一間教會的牧師(他經常關心我們教會的),他似乎對這位神學生沒有壞印象。我們知道聘請傳道人應該很小心,但我們教會已經很多年沒有牧師,究竟我們應不應該聘請這位神學生?

心急的執事上

心急的執事平安:

沒有一個初畢業的神學生是完美無瑕的,只要有清楚的蒙召經歷,勤奮努力作工,就必有成功的可能。要不,試用一年,然後正式聘任,不是已夠謹慎嗎?若太挑剔,小教會就永遠請不到人了。

麥希真謹啟

(麥希真牧師為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董事會永遠名譽主席。歡迎讀者將信仰掙扎問題電郵至本刊編輯部cccheditor@yahoo.com,麥牧師便會在本專欄中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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