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期 教會領袖:心理與靈性

專欄『領袖的心理健康』

蔡偉文

上一代的教會多強調追求靈性長進,近代教會深受輔導心理學的影響,重視個人成長。不少特別講座、主日學課程、甚致神學院的科目中,『個人成長』成為吃香的主題,其內容大多引用心理學的理念和方法,及加插一些《聖經》經文為支持。

其實,個人心理成長及靈性成長不是分割的。所有的真理,不論是蘊藏在神學、科學、心理學、或文學中的,都出於神,不但沒有矛盾,且互相配合,給尋求者整全的啟示。

《聖經》中對教會作長執者的要求,是成熟的人並且是成熟的信徒。《提摩太前書》第三章列出作長老許多的條件中,皆要求在做人及信仰兩方面都要成熟,方可合格。教會出事,往往是因為有不成熟的人作了長執。不少個案顯示,出事者非因欠缺《聖經》知識、資歷或訓練,而是嚴重的『人格不成熟』,往往非因背道離經,或貪財好色而破壞教會,而是不成熟的領袖,引致教會中人際關係上,重重阻隔,如小器、易被開罪、執著、偏心、胸襟窄、忌才,或流於偏激、衝動、浮淺判斷力等等,足以叫教會群羊受損,聖工不前。

以上所列舉不成熟的例子,是人格的不成熟。人格成熟是長執事奉極重要的課題,成熟人格有以下標記:

一、認識自己,了解個人性格,不否認軟弱,能面對及處理失敗。

二、對自己行為負責任,接受後果,不推搪責任,罪怪別人。

三、對人有容量,能欣賞別人,能讓賢而不忌才,健全的安全感。

四、能與人溝通,懂聆聽,亦有成熟的自尊,樂於接受善諫。

五、能配合別人,不自把自為,有隊工精神,能合群,能接受批評,不易於反感,不作過度自辯自衛。

六、能為更高目標而推遲『暫時或立即的滿足需求』,能為大局著想放下自己。

七、有個人紀律,有條理,辨公室不亂七八糟,有手尾,有交代。

以上成熟的標記,顯明人格的成熟:內在世界夠穩定,心理能平衡、無障礙。作長執、作教牧,需要成熟的人,他們才能作群羊的榜樣。其實成熟的人格,是美好靈性的一面。

(作者為士嘉堡慈恩醫院精神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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