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 黑暗時期

教會歷史中的教訓
梁壽華

      中世紀差不多到末期前,一些人文主義者稱以往直至主後四、五世紀蠻族入侵、西羅馬滅亡的一段歷史為『黑暗時期』,以後的歷史教科書就沿著這個歷史評價也說中世紀是黑暗時期。不過,比較近期的歷史家就有不同的看法。不少的歷史著作認為,黑暗時期之黑暗,主要並不是教會及其神學造成,而是因為蠻族入侵所造成的生靈塗炭和文明沒落,教會反而是動盪世界的穩定力量,文明的保存者,是黑暗時期的一盞明燈。

      事實上,教會在羅馬帝國的廢墟上,重建了新的社會秩序,營造了新的西方文明,許多歷史學家及社會學家認為,近代及現代進步的西方,並不是突然出現,而是有中世紀的歷史基源,二者並不構成歷史斷層。在黑暗時期,教會建立了有秩序基督教社會,也營造了催燦的基督教文明。

      在歷史上,歐洲先後經歷過兩次的蠻族入侵,第一次是日耳曼民族,結果把羅馬帝國滅了,第二次是九世紀三百年的斯拉夫人和斯干地那維亞人,把查理曼大帝所建立的穩定的歐洲破壞了,歐洲再一次陷入混亂局面之中。社會和文明經歷兩次蠻族的破壞,基督教會卻負起了重建的責任,在混亂蠻化的局面中,不少的基督徒向異教的蠻族傳福音,改變了他們的信仰,將肆虐的蠻族納入基督教政治及社會秩序之中,他們不但傳福音,同時也從事促進文明的工作,譬如教育、研究、著作、編纂等文化事業。

      十四至十六世紀歐洲文藝復興之前,基督教已在蠻族統治的歐洲營造了好幾次的文藝復興,如六、七世紀不列顛的諾班貝里亞(Northumbrian) 文藝復興,九世紀的加露寧(Carolingian)文藝復興,十二世紀又有一次文藝復興。還有,十四至十六世紀的文藝復興,不純粹是異教希臘和羅馬古學的復興,同時也是古基督教的復興。

      中世紀的教會當然也犯了不少錯誤,神職人員也會腐敗狂妄,『正統』傳統也錮囿人的人性和潛能,教會的確有時令人厭惡,但也不能否定其創生的本能和生命力。教會是人組成的,但也是基督的身體。主耶穌說過,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太19章)。

      不但歐洲有黑暗時期,因基督教會的努力,社會和文明得以重建,而教會本身也會因腐敗和差錯陷在黑暗之中,但因基督身體的再生(Renaissance)能力,教會再一次得以復興;這是教會的生命力的表現。這種生命力,就算在今日也明顯地出現。

(梁牧師為加拿大角聲佈道團總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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