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期 屬靈觀的再思

採訪﹕姚增智

    有人認為現今一些基督徒已經不太重視「屬靈」了,但亦有認真的信徒努力追求「屬靈」目標,卻忽略《聖經》中的正確「屬靈觀」。本刊邀請了陳喜謙牧師探討信徒應有的「屬靈觀」。今年已76歲的陳牧師曾於上世紀86至96年間擔任世界華福總幹事,自80年代始至90年代末兩度於安省北約華人浸信會牧會,2000年返回香港,任香港(西區)潮語浸信會義務主任牧師,2007年到訪加拿大期間中風,返港後於2008年退休療養。

問:根據《聖經》,請問「屬靈」的本質和定義是甚麼?
答:保羅在《加拉太書》5章16至26節清楚指出何謂「屬靈」,何謂「不屬靈」,和兩者的表現。由此看來,屬靈的反面就是屬肉體。問題的徵結是基督徒怎能「順著聖靈而行」和「被聖靈引導」?
問:為什麼基督徒應該「屬靈」﹖
答:因為這是神藉《聖經》給我們清楚的命令。不屬靈是有後果的,就是「不能做所願意做的」(17節),以致「必不能承受神的國」(21節)。保羅亦指出基督徒要屬靈,邏輯所在就是:「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25節)。
問:屬靈的基督徒在事奉和生活上會有甚麼表現﹖
答:仍然根據《加拉太書》五章的教訓,消極而言,就是除掉「情慾的事」,積極而言,就是要有「聖靈所結的果子」(22-23節)。
問:在不同年代、不同社會環境中,屬靈表現會有所不同嗎?
答:從歷史角度看,基督徒屬靈的具體表達方式會有所不同,但不一定都有《聖經》根據。舉例來說,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經過復興洗禮的青少年基督徒,絕大部份都視往電影院極不屬靈。他們當然是滴酒不沾脣。我那時也是如此。雖然這種屬靈表達方式今日不復見,但我仍深深緬懷那時弟兄姊妹藉這些向主表達愛、敬畏和忠貞。
問:甚麼常見的因素令基督徒不屬靈?
答:聖靈工作的媒介是神的道。基督徒要明白聖靈的意思,不二法門是勤讀《聖經》,研讀《聖經》,以致我們整個人被《聖經》的話潛移默化。現在很多人倡導默想作為一個屬靈的操練途徑。我絕無貶低默想之意,重要的是我們不要憑空默想,而是要建基在神的話語上去思想。
問:在華人教會中,有那些主要的屬靈操練途徑被認為是達至屬靈的方法?
答:大部份教會鼓勵信徒祈禱、讀經、默想、有需要時禁食、不停止聚會、與弟兄姊妹相交、敬拜等去培育屬靈生命。但亦有越來越多的教會和基督徒,認為這些途徑不足夠,其中一些甚至被認為是次等的。他們鼓吹追求講方言、異能、異夢、治病、說預言等,以這些為屬靈深度的指標。
問:請問你如何評價這些在華人教會中流行的屬靈操練途徑?其中有沒有一些途徑你認為是錯誤的屬靈觀?
答:我已清楚交待了我的理論基礎。現在再重覆一次,我不認同一切不以《聖經》全部的真理為基礎、為規範、為準則的屬靈操練途徑(即斷章取義引《聖經》作為根據)。在此大前題下,很多被標榜的屬靈操練途徑是大大值得商榷的。
問:在基督徒群體中(甚至領袖中),有時候因為屬靈觀的差異而導至隔膜、不和,甚至互相指責、自以為義,你認為信徒應該怎樣處理彼此在並非真理對錯上的「屬靈觀」方面之分歧?
答:有些屬靈操練的途徑,因為種種的原因如教會背景不同,我們看來可能頗不「順眼」。但我們應當心平氣和地問,那些做法雖然不「順眼」,但是否違背了《聖經》真理;是否不容於信仰的irreducible minimum (即不可再低的底線)。如果不是的話,我們便應該有一個接納的心態。相反,如果做法是違背《聖經》,我們便不能苟同。當然,如何表達反對的意見非常重要。假若我們以謙卑的態度表明立場,而仍然導致隔膜、不和,甚至被指為自以為義,我們只能把事情交託主,而絕不應因為怕引起不快而在立場上有所動搖、妥協。
問:請問一般基督徒應該怎樣防備墮入「錯誤屬靈觀」中?基督徒應該怎樣努力追求、認識、和分辨正確的屬靈觀?
答:必須要努力藉不同的方法去認識和明白《聖經》,此外別無他法。教會必須承擔一個極重要、極具關鍵性的責任,就是絞盡腦汁去找出如何使群羊扎扎實實地、有根有基地建立在真道上。現在教會的聚會五花八門,「花款」極多,亦消耗不少時間、心思、精力、和金錢,但究竟有多少努力是用在實實在在的教導《聖經》。這些功夫經年累月才有效果,人力成本極高,但卻是教會命脈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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