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 靈性或靈修可以是邪惡的

挑戰生命的靈修
謝任生

我的經文
        雅典人和住在那裡的家人都不顧別的事,只將新聞說說聽聽。保羅站在亞略巴古當中,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我遊行的時候,觀看你們所敬拜的,遇見一座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我現在告訴你們。」 (使徒行傳十七:21~23)

我的閱讀
        單純如實的宗教經驗,不只是對神聖者表達出一種開放性,也表達出一種封閉性。因為此一封閉性是宗教式地表達出來,便顯得格外危險。借用一個普遍使用光的隱喻:宗教經驗有時是一扇向神聖光輝敞開的窗戶,但有時又反映我們自己的憎恨、貪婪、怨懟、無知、恐懼或傲慢。以傳統的宗教用語來說,宗教經驗不僅可以是神聖的,也可以是邪惡的。因此,宗教經驗可以是生氣蓬勃的,且集焦於此,但它也可以集焦在毀滅性的偏差上。(John Hick,《第五向度》,頁152~153)

我的反思
        基督徒對靈修有種一廂情願的錯覺,就是以為天天去做靈修,就必然會叫我們的屬靈生命更為聖潔、更為屬靈。我們不能否定每天靈修的意義和重要性,只是我們必須同時懂得分辨何謂靈修的外在意識,何謂自己心靈中對外在事物(包括聖經),以及人物(包括先賢聖徒,甚至是耶穌基督)的個人經驗。

        舉例來說,我們的眼睛,可以凝視著一個具有密契(mysterious)象徵的十字架。這是我的外在視覺意識到的一個十字架。但是,我心中的密契象徵的十字架,可以是用心思念耶穌基督為我受死的十字架,但也可以用心思念如何去賺錢買一個像這樣大的純金十字架。這兩者的分別是:選擇良善的思念十字架的原來意義,還是放縱自己的心靈,去與十字架的原來意義背道而馳,這正是今日我們對靈性修煉的一座關卡。

        今日我們所強調的靈修生活和靈性修養,未必是全然美好的一面。我們必須時時刻刻的警愓自己,免得墮入自我中心、屬靈驕傲的靈修中,忽略了靈性或靈修也會導致我們走向邪惡的一面。單單為自己的靈修生活而讀經禱告,或是為了有美好的屬靈生命而追求,這不能不說是今日一般信徒對靈性學上的一種嚴重的疏忽。

我的禱告
        仁慈的父,愛我的主,我請求你的寬恕,因為我的愚昧無知,常常利用禱告和讀經來自我陶醉,以屬靈自居,以期能夠在屬靈的地位上駑駕他人。其實,在許多時候我並不滿足,因為即使是天天靈修,但心中有的只是自己,並沒有讓你居首位。為此,我再度向你請求赦免,好使我不會天天靈修而走向地獄之門。阿們! 

(作者為香港大學浸信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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