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期 改位

專欄『加國草原的牧野蘆笛』

王乃基

華人傳統文化喜歡保守,教會就少想到改位。原因之一乃是教牧流動性高,自己也不久留,又何來為教會設想要改位呢?若牧職與教會成長沒有定位、入位與加位,改位就不會出現的了。

無必要改位:教會的成長有三方面進階,首先是量的增長,包括出席率(Attendance)、建築物(Building)與現金(Cash),繼而是質的增長,所指是門徒訓練(Discipleship)、領袖培訓(Equip leaders)與國外差傳(Foreign mission)。還有結構的增長,有目標取向(Goal oriented)、高度有效(High effectiveness)與互相倚靠(Interdependence)。教會若無質與量的增長,就無需要結構的增長。

改位不是為改而改,必定要清楚為何而改。若單語文化的教會,會章與管治模式可能無需大變動。但雙語文化教會就趨向改位了,因為大部份加國華人教會創堂時的會章,都是以粵語堂為核心,英語堂後來成長,就變成次等領導。若是兩文三語的教會,又三堂均有量數質數的增長,結構的增長就必要了。

改位的需要:據香港教會更新運動2004年的教會普查結果,將近千二間香港教會作以下的堂會類型統計,小型堂會是五十人以下(佔18%),中小型堂會是五十一至一百人(佔29%),中型堂會是一百零一至二百人(佔30%),大型堂會是二百零一至五百人(佔18%),特大型堂會是五百人以上(佔5%)。若沿用以上類型分析加國華人教會,普通一間二、三百人的教會,就可能雜合了國粵英三個堂會,可能是中型、中小型及小型的堂會在同一屋簷下,是一而多,多而一的教會管治模式。

我的教會也沿著以上的情況進展而成,1983年起家的是粵語會眾,英語會眾為後起之秀,國語會眾在過去十年孕育成長,試問廿多年前成立教會的會章及管治模式,又怎能跟進這演繹而成的三堂會眾呢?長執會人數超過廿人就難作有效的討論,每次提名選舉長執都是其他兩個會眾無法認知的,但又要求各會眾均有直屬的信徒領袖出來承擔職事,又要普選支持,這些多堂會眾成長後的改位需要,就促成我們修改會章及管治模式了。

改位的參考:我們在2003年進行第三次擴堂的同時,就展開了研究修改已用了廿年的會章及管治模式,專責小組用了兩年時間,探討北美多間教會的修憲及新的管治模式,又與各會眾多方的交流後,終於在2004年會友年會中以超過九成贊成作管治的改位,由原來的十七位信徒領袖增至2006年的卅三位長執理事,將領袖群的瓶頸釋放,使更多熱心信徒可為其所屬會眾作領導服侍。

讓我簡單解釋『三位、五隊』的改位模式,『三位』是指三種信徒領袖的崗位:長老、執事及理事。長、執是屬各語言會眾,各自提名及選舉出來,負責各堂的屬靈教導及事工執行的事奉;理事則是國粵英會眾普選提名,又負責全教會長遠發展計劃、聘牧、差傳、設施、財政及文書管理等事工,務求教會實現分而合、又合而分的『多元會眾同一教會』之理念。『五隊』就是國、粵、英的執事團隊,長老團隊及理事團隊的互為配搭,當然教牧團隊就成為貫串這五個領袖團隊中的屬靈核心,此模式是盼望能實踐信徒皆祭司,發揮教牧與信徒的雙贏領導力。                               (作者為亞省愛城福音堂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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