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 傳教表現的後果

梁壽華

專欄『中國教會歷史教訓』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這是中國國共內戰時期毛澤東宣佈對付國民黨的原則。雖然這是二十世紀所說的話,但是卻道出了中國人一向對待外人的態度,包括對待外來基督教傳教士的態度。

基督教第一次赴華傳教的是景教。據『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和其他原始文獻所見,景教所傳的教義除了約略提出基督教的罪觀,技巧地批評一下中國人自義外,其他絕大部分內容和行文都遷就中國人的文化和認知。景教在華所受的攻擊都是來自同是外來宗教的佛教徒。元朝也里可溫在蒙古人及其他種族流傳,與漢人扯不上關係,其影響也乏善可陳。

明末清初天主教最先來華的是耶穌會傳教士。他們以西學西器作為接觸士大夫和皇帝的媒介,在沒有犧牲基本信仰的大前題下,對中國傳統習俗相當包容和肯定,例如『祀孔』、『祭祖』等。和唐朝景教一樣,在形式上儘量遷就中國人原有觀念,利馬竇初到中國時剃頭穿袈裟,後改穿儒服,雖然不淪不類,但卻是要迎合中國人接受。他們對中國文化也不是照單全收,但卻很巧妙地把儒家分為『原儒』和『理學之儒』,他們肯定前者,卻因為理學之儒對天理性化,不符合天主教『有位格的上帝』教義而予以否定;不過他們尊原儒卻能堵住許多士大夫反對的口實。明清教案的引起,不是傳教士做錯了甚麼,而是一些士大夫包括佛道二教的嫉忌,造謠生事而已。

不過後來一些保守的修會和傳教士相繼抵華,看見耶穌會對異教的寬容,大感不滿。其中包括道明會和方濟各會,這兩個修會在西方都有一個綽號:『正統的守門犬』,因為教廷打壓異端的宗教裁判所的裁判主要是由他們擔任;來到中國,見到耶穌會的情形,當然不會放過。他們上告教廷,同時在中國傳教時採取『不會把我改變為他,而是我將他改變為我』的策略,甚至傳教時詆毀孔子。

這些傳教士的態度結果引起『禮儀之爭』,以致對天主教素抱好感、創作過聖詩的康熙皇帝下旨有限度禁教。當時康熙只指責這些傳教士無知,不識大體。

可是到雍正繼位後就不同了,雍正開始覺得外人的傳教工作有『入侵犯境』的意味。他反詢傳教士,如果中國也遣派喇嘛僧到他們的地方傳教又如何?當然會不獲接納。雍正就下旨禁教,由他開始,一直到十九世紀四十年代,每一個皇帝都認真執行此禁教令。歷經一百餘年中西交流中絕,以致中國和西方在歷史發展中;產生令人歎惜的『時代錯位』,到十九世紀,中國和西方再一次接觸時,很不情願地也很痛苦地接受處處不如人的事實。

(作者為紐約神學教育中心駐加拿大特約講師)

請通知我其他新評論
請通知我若有
guest

0 評論
Inline Feedbacks
查看所有評論